时间:2023-02-21 来源:管理员 浏览量:433 分享到:
省国资委,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能源主管部门:
为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引领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发展,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支持新型工业化若干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黔财工〔2021〕46号)和《省新型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贵州省工业龙头企业培育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黔新工〔2021〕3号)精神,现就申报2023年贵州省工业龙头企业奖励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申报工业龙头企业奖励资金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在贵州省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的工业企业。
2.2020年以来,营业收入在2022年首次突破十亿元或百亿元或五百亿元或千亿元的企业。
3.近三年来企业无环保、安全、质量、纳税等方面严重不良记录。
贵州省内一级企业,即未纳入贵州省内其他工业企业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工业企业。
二、奖励标准
对营业收入首次突破千亿级、五百亿级、百亿级、十亿级的工业企业,按照十大工业产业分类,通过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省能源安全生产和保供专项资金,分别给予500万元、4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申报材料
申请工业龙头企业奖励资金,需在申报系统提交以下材料:
1.在线填写工业龙头企业奖励资金申报表,同时上传Word版附件和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
2.承诺书扫描件(按照附件模板撰写)。
3.由具有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
4.银行开户证明扫描件。
申报主体如属成立不满3年的企业,无相关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请企业提供加盖公章的说明。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需体现2020年营业收入数据。如暂时无法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请提供加盖公章的会计报表扫描件,并附后期及时补充的承诺书。
四、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2月17日—2月28日,符合条件的企业登陆贵州工业云门户网站(https://beta.gz-icloud.com.cn/index),进入“项目申报”栏目,点击“工业龙头企业奖励资金申报”(https://beta.gz-icloud.com.cn/projectDeclaration/leadingEnterprise),按照系统要求填报申报表,提交《承诺书》等相关材料。贵州工业云账户登录问题请咨询客服电话:4000636007。
(二)项目审核。3月8日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市县两级工信部门、能源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把关,重点审查申报主体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是否齐全,提交转报文件和审核表至资金管理系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对申报企业材料进行审核后,按程序确定奖励企业名单。
五、有关要求
(一)请省国资委通知符合条件的省属国有企业按照属地原则进行申报。请各级工信、能源部门做好政策宣传,根据日常调度情况,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二)市县两级工信、能源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严格把关,按照职能职责分别审核相应产业项目,工信部门要及时导出能源企业申报材料提供给能源部门,能源部门在审核后提供转报文件和审核表扫描件,由工信部门上传至资金申报系统。
特此通知。
附件:1.贵州省工业龙头企业奖励资金申报表
2.贵州省工业龙头企业奖励资金审核表
3.承诺书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贵州省能源局
2023年2月16日
附件1
贵州省工业龙头企业奖励资金申报表
填表说明:
1.填写过程中请特别注意相关指标的单位,尤其是亿元和万元的区别。
2.主导产品请填写企业主要生产产品,产品对应4位数行业代码请按照国家统计局官网公布的最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填写。
3.R&D投入强度是指R&D经费(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
附件2
贵州省工业龙头企业奖励资金审核表
附件3
承 诺 书
我单位就申请工业龙头企业奖励资金,对如下事项郑重承诺:
一、按照规定组织申报材料,并对提交申报系统的所有材料(包括文字、文件、数据等)的真实性负责。
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近三年来未发生较大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和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等行为,并且纳税信用等级不为D级。
三、我公司未被贵州省内其他工业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